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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后续:与人争执被人打伤【在线等答】

 12-09 08:05  悬赏 5  发布者:deanr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1)
因为开车事情,与对方下车争执(并未发生碰擦事故),期间,我先抓住对方衣领,但并未攻击对方。对方在我戴眼镜的情况下,连续重拳攻击我的眼部,将我眼部打伤。随后报警处理,但是警察和对方关系好,再录口供的时候,掩护对方。本人现在在医院接受治疗。眼部手术6针。我想如果按照民事纠纷,可不可以提起诉讼?以什么样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且,就是不知道这样解决掉了和提起民事诉讼,哪个解决的会好点?民事诉讼的话会不会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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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9日 08时11分
答: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以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为案由,要求损害赔偿;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支付诉讼费;但是,不能主张精神生活赔偿金;4、申请派出所主持调解,效率高、结果满意。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非常感谢。
评论者:deanr1 给我留言
时间:2013-12-09 08:22
我想追问,如果我申请派出所调解,我可以申请那些赔偿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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