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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支付工资

广东-佛山 12-14 17:41  悬赏 0  发布者:刘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8)
本人于2013年11月21日合同已到期 本人于2013年11月11日提交辞职信后应身体原因没有做到日期。现在老板以我没做到日期为由旷工处理,请问这算旷工吗。我还能不能拿到工资。
问题补充:
这中间有七天没去上班 身体好了之后老板说旷工一天扣150 请问我是不是要扣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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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4 17:50
可以拿到工资的
回复时间: 2013-12-14 18:03
那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69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4 18:2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2-14 17:43
身体不适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我是合同到期之后再走的 递交辞职信后应身体原因主管不批假我实在受不了才走的 现在老板以旷工给我算 我该怎么办

回答:

合同到期不需要辞职,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2-14 17:54
工资肯定可以拿到的,
回复时间: 2013-12-14 23:1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2-15 09:00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应身体原因和主管请假 主管部批我实在受不了才走的 这算旷工吗 会扣钱吗

回复时间: 2013-12-15 12:08
你好,可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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