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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甘肃-定西 12-16 10:46  悬赏 0  发布者:gousuo……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一名企业在职职工,进公司时跟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说明劳动合同签订期间,月工资为5000元。上班一年后私自将本人工资降至4000元。然后于当月发通知降低本人11月份工资至2500元。在职期间本人做事竞职尽责,并无任何过失。
    于此本人于当月13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公司于下午向各部门发通知,并将一些莫须有的罪责扣压在本人头上。这样的行径是否造成侵权及毁坏个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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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6 11:3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2-16 10:50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2-16 10:52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43
不造成侵权及毁坏个人名誉。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57
你好,不构成毁坏名誉,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2-16 12:02
你好,不构成毁坏名誉,不过对于给你降低工资的行为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2-16 12:48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2-16 19:31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2-17 16:20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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