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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未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反诉我赔偿20万

 12-16 12:38  悬赏 0  发布者:cfl725……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5)
我进公司工作1年11个月,其中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又工作了11个月,我还在职时申请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案件受理前我辞职离开了公司,离职时老板承诺到发工资的时候把我的工资、提成、奖金再发给我,但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并没有发我的工资,我发信息要求老板发工资时,老板先让我撤诉,在要求我撤诉不成时,老板却以为搞丢公司资料,泄密客户资料,删除客户资料等理由拒发我所有的工资,关于公司资料的丢失,是因为公司5月份因违法行为,在没有通知员工的情况下,连夜搬离原办公地点所致,所谓泄密其实只是个巫告,因为我只拿了我自己的几个订单复印件去申请劳动仲裁,并没有对外泄露,虽然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我在离职后,有客户找我订货,我也打电话告诉老板,这都做了录音,还有就是老板说我删除电脑里的客户资料,过程为这样:在办离职手续时,我的主管持着是老板弟媳趁我离开位置找相关人员签名时,她未经我同意,私自动用了我的电脑,当我找老板交接时,我顺便问了老板,这些客户资料应该交给谁,老板让我直接发到他的QQ邮箱,于是我就让老板在交接单上签字,我在老板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老板弟媳已经把我的电脑搬给其它同事用,当我告知她,我还要发资料给老板时,老板弟媳却给我说,我电脑的所有资料她已经全部清空,并且叫我可以走人了。于是我离开了公司。因为我离职后老板不给我发工资的事情,于是我再次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但老板却反诉我: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扣除我所有的工资、提成,奖金,并以我泄露资料,删除资料,丢失客户资料,要求我赔偿20万。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其中有三点说到:业务部同事的各项工作和在各种场合的言行都必须对公司负责,对公司对对忠诚,严禁发生以下行为:
1)将公司的客户信息,价格信息和样关保密资料无故丢失,遗失或是无端故意透露给本公司无关的人员特别是其他同行单位。
2)借其他公司名义将客户转出或是私自在外做客户,包括与本公司无关的产品和私人业务,从而损害公司利益,伤害同事感情,扰乱公司正常运作,
3)无论以任何方式制造和散布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之言论,包括在公司内部以不当言行进行煽动和鼓动其他同事做出有损于公司正常动作的行为。以上三条规定若有明知故犯,并经查证属实者,将无条件辞退,并扣除所有未发放的工资,提成,奖金,若对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损害公司正常动作等严重情况的,公司将诸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这个员工管理上有我的签名,但没有签名日期和公司的发文日期,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在第一页,我签名是签在第二页,公司盖的是骑缝章,希望律师们帮我分析下,我应该怎么办,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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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6日 19时20分
如果对方证据不充分,法院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6 13:09
这是不成立反诉的
追问:

但劳动局已经受理公司的反诉了。现在我都不知如何应对了

回复时间: 2013-12-16 13:44
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3-12-16 15:00
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吧。自己是搞不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2-16 18:28
建议及时带上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专业法律事务由律师处理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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