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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到期,但是有可能会逾期产生高额违约金,问下流程或合同上有什麽机会再弥补吗?

上海-徐汇区 12-24 10:51  悬赏 0  发布者:XJHIC 给我留言  回答:(14)
还未到期,但是有可能会逾期产生高额违约金,问下流程或合同上有什麽机会再弥补吗?
因为上海单身限购,我是要卖掉现在的唯一房子才能去办理另一套的付款及过户手续办理。新购入二手房签的去办理产证的日期是14年02月15日,违约要承担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天*未付款,15天后我的上家可以随时终止交易并要我赔房价的20%,房价300W,已付首期150W,需贷款150W。而我卖掉房子的下家因为贷款问题迟迟未出同贷书,房地产交易的核价税已完成,还未缴,贷款未下不能办理过户,下家贷要170W。如果下家不能按约定时间节点履行,我作为另一套的买方也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的,拖延造成我们支付上家违约金高达60W,问下流程或合同上有什麽机会再弥补吗?这个违约金额对我来说实在太高了.而且中介明知道我必须卖一套才能再买一套的,还规定日期过户(两套房都是同区同一个房产公司操作的,不是同一个门店),房产公司同样需要责任吗?
问题补充:
买卖合同规定,如因贷款审批延迟不能按期过户是不用付违约金的,我跟上家,下家的合同也是一样的,所以我没法追究下家违约,但我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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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24 11:07
你按合同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按合同向你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6 15:06
这就是没有尽到合同审查后出现的法律问题,的确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但是你说的60万的违约金,即使构成违约,延迟了一些时间,如果诉讼,可以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在合同法中,这属于违约金明显过高可以减少的情形。
    现在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一、表明你一定继续履行买卖合同的意图;二、说明有可能不能在归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请求相关权利人给予合理的宽限期限或变更合同规定的期限,以免给对方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2-24 11:12
1、违法金过高,可要求法院调整。

2、你向上家支付违约金,可要求下定承担。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3-12-24 11:12
这是两个不同的合同纠纷,但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如果因为你的买方没有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你对你的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你可以向你的买方进行追偿。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24 11:17
1,关于你卖房合同的问题。
你将房屋出售时与你的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如果因为你的买方个人原因迟迟不能批贷,导致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这个房子过户给买方的话,那么属于买方原因,买方的过错,所以买方应当对你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从本案实际情况看,即便你和买方之间的售房合同对于违约金有约定,但肯定也无法弥补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为你需要对另一套房屋的卖方承担违约金可能达到60万,这也是因为售房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这60万的数额你可以向本合同中的买方主张,如果其不能如约按照时间过户房屋,那么你可以向其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60万的违约金。
我的补充: 2013-12-24 11:22
2,关于你买房合同的问题。
对于你的买房合同,也是因为你名下原有房产不能及时过户,所以导致新房也无法及时过户,这同样是你方原因,你违约,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当然,对于这个违约责任,你完全可以和新房房主协商,说明真正原因,要求推迟过户时间,如果对方和你没有过节,是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的,我想是有很大协商空间的,如果新房房主同意推迟过户时间,你们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将过户条件和时间相对放松,这种方式也不是没有可能。
当然,如果新房卖方有其他过错,必须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中注明的义务,那么你也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对你来说,这60万的违约金也就不必承担了,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对方违约在先。
如果上述情况都无法操作,而新房房主又必须要求如约过户的,那么你只能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再向你旧房的买方追偿了。
我的补充: 2013-12-24 11:23
3,关于中介公司的问题。
中介公司在给你提供居间服务时,明知你要出售旧房才能购买新房的情况下,仍然将两个合同的房屋过户时间做冲突约定,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中介公司有过错,对于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和旧房的买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3-12-24 11:25
4,关于维权方式的问题。
(1)协商解决。
就上述违约责任,你可以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等, 要求旧房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时与新房卖方积极协商要求推迟过户时间,如果两个合同中你们双方分歧不大,那么达成一致意见 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各自履行即可。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旧房买方发律师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对方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3-12-24 11:25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可是买卖合同规定,如因贷款审批延迟不能按期过户是不用付违约金的,我跟上家,下家的合同也是一样的,如我的贷款如延迟,我的卖方也不能追究我的违约金的,双方退款,所以我没法追究下家违约,但我自己呢?

回答:

既然两个合同都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对于旧房买方来说,不需要因此承担违约金支付责任,而你也不会因此对新房的卖方承担违约金支付责任。
但对你来说,你对新房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你名下旧房无法过户导致的,这种情况下,你也可以要求你的旧房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虽然合同中约定,你就旧房买方因贷款延迟导致无法及时过户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条款约定仅仅是对违约金支付义务的免除,而不是违约责任的免除,延迟过户就是违约,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上述解答中已经讲到,违约责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违约金,另一种是直接经济损失,你对新房卖方支付的60万违约金就是你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旧房买方延迟过户造成的,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这是你的合法权益,且对此房屋中介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4 11:16
你好:
    这个难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目前应明确告知下家延迟付款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下家明确知道你与上家的交易关系和金额、违约金等,且下家违约,你对上家的相关责任可转嫁下家。
追问:

可是买卖合同规定,如因贷款审批延迟不能按期过户是不用付违约金的,我跟上家,下家的合同也是一样的,如我的贷款如延迟,我的卖方也不能追究我的违约金的,双方退款,所以我没法追究下家违约,但我自己呢?

回答:

你好:
这确实比较不利。

回复时间: 2013-12-24 11:35
您好,

一般情况下,两份合同无关联;
特助有约定的情况下,您可以以发生了特殊情况来主张延迟履行合同.

说到底还得看看您的两份合同具体内容,您可把合同传给我帮您看看.
回复时间: 2013-12-24 11:44
各方合同明确规定,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是你另想办法筹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天*未付款不高是合法的,也不会到的60万的。
回复时间: 2013-12-24 13:18
这个难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目前应明确告知下家延迟付款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下家明确知道你与上家的交易关系和金额、违约金等,且下家违约,你对上家的相关责任可转嫁下家
回复时间: 2013-12-24 13:3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约定对您很不利。
一、您自己房屋的买卖合同,您与买方约定的合同规定,如因贷款审批延迟不能按期过户的,不用支付违约金。现在,买方确实因为贷款审批出现问题而导致无法按时过户,您确实无法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有别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情形。
二、您要购买的房屋,不存在贷款审批问题,而是由于您自己的房屋无法按时过户,导致您要购买的房屋也不能按时过户,这时,您要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中有没有对因为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过户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看看有没有免责条款。因为您从主观上并不想违约,而是由于限购政策导致无法按时过户。
三、如果非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支付违约金,根据您的计算需要支付60W的违约金,我认为这个违约金数额过高,可以要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我认为违约金60W超过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四、关于中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时您买房和卖房时有没有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说明,如果您和中介说明您的房屋出售后,您才有资格购买房屋,让中介把关两个合同中约定的过户时间。如果您和中介说明了,那么中介存在责任,需要承担损失,但是如果您并没有与中介强调以上问题,有可能中介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五、现在您自己买卖的房屋,有没有别的办法让银行早日批贷,有没有办法让中介帮忙,例如换家银行贷款等。另外,不知道现在买方给您付的首付款是多少,您对买方是否信任,有没有可能办理过户,再把余款给您,例如,让买方给你打借条,同时以过户的房屋做抵押。当然,这样做是会存在风险的,如果有别的能解决的办法,还是不建议采用该方法。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您非常不利,您可以拿着两份合同,找一个就近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有可能律师看完全部合同,会帮您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您也可以及时追加问题,或者来电咨询,以为您提供更好的帮助。
我的补充: 2013-12-24 13:41
附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回复时间: 2013-12-24 14:04
建议最好与卖家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重新约定,否则只能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2-24 14:24
1、违法金过高,可要求法院调整。

2、你向上家支付违约金,可要求下定承担。
回复时间: 2013-12-24 14:33
最好,几方能够协商解决。实在不行,依法请求法院进行合理调整
回复时间: 2013-12-24 17:44
你好,在两个合同中,你可以追究你下家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对上家的违约责任, 但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也即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对于你对下家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金过高,实际上是对你不公平,你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减少,减少到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额为限。 
  对于下家,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你只能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具体的维权方式有:
  (1)协商处理。 
   就上述民事纠纷,如果分歧不大,你可以本着友好原则,主动坦诚的跟对方协商,告诉对方违约的后果及对双方的不利影响, 并在双方都忍让、妥协、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解决意见和处理协议。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起诉。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及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2年。
   上述解答只是针对你所述情况,如果有需要补充的可及时作出补充,以便作出更可行的解决方案。你也可以通过电话随时咨询,确保你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回复时间: 2013-12-24 22:18
较好的方案是你与下家协商解除合同,导致现有的房子无法卖出,从而因单身限购政策规定原因致使另一套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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