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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是否应承担股东债务

 12-29 11:32  悬赏 0  发布者:roadwa……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6)
2011年,本人与王某夫妇(以下简称欠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给王某夫妇人民币500万元。随着经济形势的走低,欠款人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归还债务。为此,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一审、终审均判决王某夫妇败诉,要求其偿还债务,但王某夫妇以执行不能为由拒绝偿还。
    今年,经过我的调查取证,发现王某夫妇2008年全资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王氏公司),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法院随即冻结了王氏公司应收某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500万元。
    随后,王氏公司及地产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认为王氏公司不应为其股东承担债务,但我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王氏公司与王某夫妇存在人格混同,请问:
1、法院是否有权冻结王氏公司资产特别是应收账款?
2、王氏公司是否应承担王某夫妇的债务?
3、如果上述问题答案均为否定,则我是否可以主张王某夫妇对王氏公司的股权,具体该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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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9日 17时01分
如能证明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申请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公司相关财产。

不属人格混同,也应执行其二人在公司享有的股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对多个角度均有阐述,显示出丰富的代理经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9 11:34
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的证据!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2-29 11:38
1、可以冻结;2、用王某夫妇所占公司的股权承担债务;3、具体问题需要当面分析方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回复时间: 2013-12-29 11:52
如证据证明人格混同,可以查封该财产,王氏公司应当承担该债务。同时可以要求法院冻结王某夫妻两在王氏公司的分红。申请法院查封与拍卖王某夫妻两人在王氏公司的股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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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29 12:03
有证据证明人格混同的,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
回复时间: 2013-12-29 12:16
如有证据财产混同,可以冻结并承担债务,如否定则可以主张他们的股权和应得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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