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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产假及探亲假

 12-30 16:15  悬赏 0  发布者:li-uu1……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4)
请问,最新劳动法有规定产假及探亲假的劳动期限即需满足一定工龄才能享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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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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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2月30日 17时52分
你好,关于1、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2、关于产假:根据2012年已经通过的《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草案)》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
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30 17:34
法律没有严格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3-12-30 18:43
产假是不需要工龄要求的 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晚婚晚育的可能更长  探亲假的话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希望采纳
回复时间: 2013-12-30 20:26
能享有产假及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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