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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产问题

北京-丰台区 01-02 13:36  悬赏 0  发布者:mickey…… 给我留言  回答:(12)
公婆有一处房产,是以前婆婆单位分的房,房改之后由自己购买,房本现在是2个,公婆每人一本。由于女儿不孝,现在公婆要立下遗嘱把房子给孙女。小姑子找了个外省市人结婚,现在有一个3岁的女儿,现在小姑子的户口和她孩子的户口都在我婆婆家。从今年3月份开始,小姑子就带孩子住在我婆婆家,婆婆每天伺候小姑子,还要给她看孩子,她不领情还每天和我公婆打架。从3月份开始到现在一直和老公分居。1、以前单位分的房由于当时儿女没结婚,是不是儿女都份额。 2、不管公婆立遗嘱,还是过户都要女儿写放弃她的份额。 3、要是不经过小姑子,手续都办完(过户或遗嘱)。是不是在老人百年以后,女儿有权要回自己的那份份额。4、小姑子要是离婚,她的孩子会判给谁(小姑子现在干小时工,挣的钱还不够养活自己的。她的老公每月3千多元)5、小姑子的户口在我婆婆家,是不是享有居住权,如果房子过户到孙女名下,我们有权让她搬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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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2 14:06
可以立遗嘱房产由孙女继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4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02 15:11
1、房产登记在你公婆名下的,是你公婆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所有权。
2、有没有遗嘱,都需要她参与,但有遗嘱,不用她放弃。
3、生前赠与的,不需要小姑子参与。
4、他俩协商,无法协商的,法院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归属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5、户口只是对人的登记,并不表示由此享有房屋的相关权益。
6、产权人有权要求他人腾房。
回复时间: 2014-01-02 13:58
1、房子是你公婆的,与子女无关;2、如果你公婆立了遗嘱,通过诉讼继承的话不需要女儿签字;3、无权;4、孩子抚养权问题并一定只考虑收入,即便收入低也可以让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居住是临时的,不会是无限期居住的。
回复时间: 2014-01-02 14:04
可以立遗嘱房产由孙女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1-02 14:06
公婆立可以遗嘱
回复时间: 2014-01-02 14:06
你公婆去世后,以遗嘱为准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1-02 14:58
和子女无关,老人自己可以处分,如果过户到孙子名下,可以让她搬出去。
回复时间: 2014-01-02 16:22
1、该房产属于你公公、婆婆的夫妻共有财产,与儿女无关,只要两位老人都在世,那么未经老人同意,儿女就无权处分、分割财产。
2、公婆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他们的财产,任何人都不得阻止或加以干涉。因此,写遗嘱、过户无需经过女儿的同意和参与。
3、一旦立下遗嘱或过户,就相当于两位老人的遗嘱或遗赠,受到法律保护,女儿无权再要回或分割遗产。
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5、享有居住权与户口并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房屋过户到孙女名下,产权人为孙女,其有权要求他人搬出自己的房屋。
您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1-02 16:52
房产属于公婆所有,公婆有权处分,您无权干涉,您小姑的婚姻问题也与您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1-02 17:39
如果你公婆同意可以在他们在世时已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过户给你的女儿,如果需要等到他们去世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有你的公婆立遗嘱,指定由你女儿继承,在继承如果协商一致,需要其他继承人协助办理继承公证和过户登记,否则你女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凭法院判决办理过户登记。房屋属于你女儿的财产,如何居住使用你女儿有决定权
回复时间: 2014-01-02 22:09
老人可以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建议到公证处订立遗嘱,或者由律师代书遗嘱并进行律师见证,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1-03 10:48
你好!房子属于公婆财产,公婆可自由处分,小姑子无权干涉,户口与房屋产权、居住权都没有关系,只要公婆同意,房子可以过户或遗嘱给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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