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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01-03 13:30  悬赏 0  发布者:冷诗莹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3)
你好,一对情侣分手了,女方带走了男方给其买的金银首饰(在情侣存续期间买的),但没有拿走发票,请问,如果男方报警要女方拿回这些金银首饰(且男方拿有发票),这样女方是不是必须归还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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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4时02分
赠送给对方的是不能拿回来的。如果不是赠送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3 13:4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14-01-03 13:43
不需要归还,因为属于你赠予的。如果属于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追问:

可是男方有首饰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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