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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赔偿金还是补偿金

广东-东莞 01-04 08:51  悬赏 0  发布者:冯东生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请问我是2004年10月21日进厂现已第10个年头,已签无定期合同,没违规任何规定。现厂因没事做,压小规模,而裁员那我这情况应怎样得到赔偿金,08年之前工龄不算吗?应怎样算呢???另属于厂违约是按赔偿金还是补偿金计呢??赔偿金听说两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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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4 09:29
可以按照违法解雇,
回复时间: 2014-01-04 09:45
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1-04 09:00
08年以前算工龄,不到十年的属于裁员按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十年不是裁员的对象。
回复时间: 2014-01-04 09:10
裁员的话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1-04 09:17
应当计算为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1-04 09:42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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