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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打工时脸部烫伤责任如何划分

 01-05 10:52  悬赏 0  发布者:331328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固原 回答:(1)
**人经同村人介绍去为私人老板打工,私人老板承包某市林业局森林除草工作。私人老板让**与同村几个人割草并就地收集割掉的草由其中指定的一个人点火烧掉,第二天临行下班,**将他们组割掉的草收集并点燃(**人不为老板指定烧草的人),结果由于割掉的草离林子里没割掉的草太近。引起了林子里草着火**着急去救火,脸部被火烧伤。请问律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私人老板和林业局有没有相关责任。最后,为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让他们不再就近收集干草点火烧掉应该找哪个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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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5日 11时02分
可以向当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局反映,可以参考其的认定结果
责任大致承担如下:(仅供参考)
当然,被烧伤的人并非自己的任务,而去烧草,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私人老板是雇主,也应当承担责任
而林业局是受益人、管理人员,应当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
评论者:保文静律师
时间:2014-01-05 19:51
要区分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
如果确定私人老板有单位或有挂靠单位,应当属于工伤,建议申报工伤,工伤与职工是否有过错无关。
如果不是工伤,属于人身损害,私人老板是雇主也应当承担责任,受伤上的人也承担部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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