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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燃气初装费等初装费的收取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要回呢?

 01-08 11:56  悬赏 10  发布者:12719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商洛 回答:(3)
购房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补充协议(附件四)。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8、采暖设施:采暖热源为水源热泵,形式采用地辐热,地辐热微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地辐热初装费为50元/平方米,需在交房时一次性付清。
9、其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终端到户。
附件四:补充条款 
8、出卖人根据有关规定待政府部门收取以下费用:
各项设施的初装费及使用开通费、房屋维修基金、契税。收费标准以政府及相关的职能部门为准,以上费用须在房屋交付前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不负逾期交房责任。如遇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性调整,以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9、本协议如与合同的内容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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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8日 14时4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2,为了规范天然气安装行为,保障安全用气,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可收取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
    3,建议向物价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违规收费行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这个文件很重要,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8 14:01
你好,物价问题咨询物价局。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1-08 14:07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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