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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个继承的问题。谢谢。

北京-海淀区 02-16 18:00  悬赏 5  发布者:james_…… 给我留言  回答:(7)
老夫妻育有三个孩子,另有另一个孩子为老爷爷前妻之子,爷爷奶奶结婚时这个孩子已经18岁,且未曾与老奶奶生活过,后这一子早于老人过世。 

老奶奶过世后,未立遗嘱,其名下有一个房产,请问如何继承?该与老奶奶无血缘之子的孙辈继承人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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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6 18:04
对老奶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但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对老爷爷的遗产具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2-16 19:28
  
 老奶奶的遗产由爷爷、老奶奶的子女共同继承。由于另外一个孩子与老奶奶未形成扶养关系,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2-16 19:56
对老奶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2-16 20:38
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2-16 22:25
对老奶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2-17 10:56
先区分老奶奶的房产是否为老奶奶和老爷爷的婚后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奶奶去世之后,应该只有其中一半财产发生继承(爷爷、老奶奶的子女共同继承)。由于另外一个孩子与老奶奶未形成扶养关系,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因此与老奶奶无血缘之子的孙辈对这一半财产无继承权,对老爷爷的那一半财产以后有继承权。
2、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奶奶的遗产由爷爷、老奶奶的子女共同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2-17 16:20
介绍的情况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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