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交付房屋已经3年了,还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合同约定,我能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吗?

贵州-贵阳 01-15 17:24  悬赏 0  发布者:镜中的安娜 给我留言  回答:(3)
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3.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的房屋交付是在2010年的9月份,可是到现在都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我能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5 17:31
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1-16 09:31
你可以主张以下两方面的权利:一、要求开发商协助你进行过户登记;二、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18
可以要求的,对方违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92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1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37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