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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的债务问题

 01-18 19:31  悬赏 20  发布者:田鹏飞TPF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固原 回答:(2)
由于家庭男方暴力,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离婚有效,并判决男方付给我30000元的生活帮助费,当庭付3000元,已付清。于2013年12月1日前付17000元,至今分文未付,上告执行厅至今未见成效,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该怎么做?希望你们能给予我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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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8日 19时37分
只有通过强制执行来完成了
你可以搜集证据证明男方有资产来源或者经济来源,从而给执行局提供有力线索
追问:

可以再次上诉法院吗

回答:

如果上次是裁定执行终结,那么你可以在有线索的情况下,申请恢复执行

追问:

法院判决付30000的生活补助金,超过限期还是没有付,又去法院问,法院说强制执行呢,但已经一个月了,还没有任何答复!现在只能等着吗

回答:

民诉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所以到目前为止,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正在执行当中...
建议你可以多问问,督促一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8 19:42
查找对方财产线索,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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