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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财产问题

 01-19 08:37  悬赏 5  发布者:怎么出处理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8)
我父亲有个门脸,所有权是物业,我父亲享有长期租用权,经过我父亲跟物业协商,将享有长期租用权的门脸转给了我,物业也同意了,并且签了合同,父亲书面写了自愿放弃的申请,我想问下,1、如果我父亲以养老的名义要要回,打官司能要回来吗?2、这个门脸性质算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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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49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9日 09时25分
已经改名了,一般不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9 08:41
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1-19 08:46
事情尚未发生,无法预测,虽然你父亲将房屋的承租权转让给了你,但你仍应善待并赡养你的父亲。
回复时间: 2014-01-19 08:47
赠与已经履行,不可要回。属于用益物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1-19 08:47
这是要有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4-01-19 08:50
如果有如下情形,您父亲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回复时间: 2014-01-19 09:07
你好,很难追回。
回复时间: 2014-01-19 10:15
应具体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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