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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3年多,有收据,但是欠债的不承认了,怎么解决

北京 01-24 12:37  悬赏 0  发布者:ljlzi 给我留言  回答:(6)
欠债3年多,有收据,但是欠债的不承认了,怎么解决,打电话找欠债的,对方不承认是本人,但对方的媳妇说那就是他的电话,他媳妇也不还钱,说谁欠的,找谁去,说他们离婚了,也找不到人,其实就是拿离婚打马虎眼。有收据,但是是2010年开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欠我家3250,钱是不多,但是欠我们的钱也应该还给我们啊,欠债还钱,不就是天经地义吗,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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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4 13:01
协商解决
追问:

根本没法协商,对方根本就不承认了,明明是他手机号,接了,却说不是本人

回复时间: 2014-01-24 13:32
如果在债务到期后实际主张过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还是可以向对方主张还款权利的。
回复时间: 2014-01-24 13:44
建议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进行还款或者与对方沟通时,进行电话录音,让对方承诺还款,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带来的不便。
回复时间: 2014-01-24 14:04
你好,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1-24 14:42
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4-01-24 16:53
可以 起诉
追问:

但是超时效了,就算去法院告,人家也未必会出庭,况且才3000多块钱,法院也会劝我们撤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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