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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脚被机动车压伤,希望找可以帮助处理交通事务的代理人

浙江-嘉兴 01-24 21:23  悬赏 0  发布者:jxtxw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母亲,61周岁,两周前在步行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被一小轿车压伤左脚,当时报交警,去医院急症,现仍在医院住院治疗。伤情左脚多得脚趾骨折、脚背、脚踝骨折。事故为对方驾驶员全责。我母亲丧偶,我是其唯一女儿,但在外地工作,考虑到后继治疗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希望可以找到代理人委托处理后继的赔偿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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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24 21:50
这请您联系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1-25 05:24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老人及家庭损失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1-25 08:45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1-24 21:40
你好。我是杭州杨冬梅律师。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1-24 23:23
你可以在你母亲出院前询问一下主治医生,你母亲是否可能构成伤残,如果说是可能的话,在出院病情稳定后可以去先做伤残鉴定,最后再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通过诉讼解决就行。如还不明白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1-25 09:20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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