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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的房子,男方首付和按揭,购房合同是两人名,该怎么办?

湖北-武汉 02-13 15:23  悬赏 0  发布者:宋测勇 给我留言  回答:(10)
07年9月我和女朋友在武汉以37万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11万多,包括这几年所有的月供都是我出资的,都是从我银行卡转出去的,有流水单据。当年购完房一个月后跟我分手,到现在也没什么联系,现在联系上她要5万才跟我做公证,而且要先给钱,欠条都不行。这样的情况请您你们给我指导指导,听说起诉也不能有全胜的把握,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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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3 15:40
这是共同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4-02-13 16:27
这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13 20:19
有相关证据的话,可以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9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3 20:29
2人名字是2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13 15:41
你们结婚了没有?如果没有结婚的话,且你有证据能证明首付和月供都是你个人支付,可以要求房产过户到你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4-02-13 17:28
写二人名字,则是二人共同财产,你后面的月供是你个人支出部分,在分房时可要求对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2-13 19:07
无证据则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13 22:03
可委托律师全权处理,避免人财两空
回复时间: 2014-02-15 12:25
你好,属于按份共有,你的分额多些。可以胜诉。
回复时间: 2014-02-16 15:30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有可能在你给了“她”5万后,她仍然不配合你去办理公证;
所以为了有效的降低风险,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好后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公证等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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