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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产证为一人名字,如离婚后该房子如何判决?

湖南-长沙 02-14 13:20  悬赏 10  发布者:xiangc…… 给我留言  回答:(7)
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下:我俩结婚三年,由于老公不是很有家庭责任感,爱好赌博,婚后三年,我俩没能存到钱,男方父母也拿不出钱来赞助我们买房,婚后我父母为我出资20万付首付,房子共计50万,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按揭也是由我一人承担,由于该房子是首付出自父母的辛苦钱,所以想咨询下离婚该房子法院会如何判决?
如果想要明确表示该房子由其父母赠与给该子女,那么应该在出示什么证明,才具有法律效益?解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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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4 13:25
这是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4-02-14 14:20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出的按揭离婚时返还。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4 20:05
是共同财产,可约定首付赠与你个人。
回复时间: 2014-02-14 13:45
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14 13:45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2-14 15:23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父母出资的部分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2-14 15:45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产权应该归你,但是婚后你还贷的部分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对于这部分还款和增值部分,你给予男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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