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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山西-吕梁 02-18 21:30  悬赏 0  发布者:LIGUOD…… 给我留言  回答:(4)
伤残鉴定10级应当赔偿多少钱?医疗费用和出院后陆续花费能不能计算在内?伤残鉴定有没有期限?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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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8 22:0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就业补助金三项为本人28个月工资,其他项目需要据实核算
回复时间: 2014-02-18 21:32
按法律规定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2-18 21:43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追问:

工伤鉴定有期限吗?赔偿不分责任吗?求问韩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2-18 22:04
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

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可以要求赔偿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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