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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浙江 02-20 19:40  悬赏 5  发布者:一厘阳光缝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下各位法律人士;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蛮一年未与劳动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我已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半从未签过劳动合同,工资都是按有劳动合同的发放,现被公司解聘了,我是否能按照劳动法之规定问公司索要这段劳动时间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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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0 19:42
对在08年1月1日之前的部分不适用两倍工资的规定,之后的部分可以适用。
回复时间: 2009-02-20 19:43
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不是一年半的而是十一个月的。
回复时间: 2009-02-20 19:56
1、你可以从2008年2月份开始要求支付双倍工资;2、如果无故被解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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