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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

 03-11 20:18  悬赏 0  发布者:kenluo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2)
本人父母出全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我和妻子名下,如果我和妻子离婚后,该房产是如何分割?还有,现父母提出要为该房产进行公证,该公证书要如何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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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1日 20时51分
既然登记在你们夫妻的名下那么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平分。公证什么呢?
追问:

你好江律师,其实父母的意思就是说,害怕以后如果我和妻子离婚的话就会分割这一处房产,因为这房产是父母全资购买的,可是产权又不能登记在他们的名下,所以才登记在我和妻子的名下,现在想能不能公证一下这处房产的出资人,然后就算我离婚了,妻子都不能分到这一房产。(其实就是老人家的心思不踏实)谢谢。

回答:

你们误解法律了,既然登记在你们名下就视为你们的房子了,至于父母是不是出资买来赠与你们的,还是借钱给你们买的,那可以书面协议下来。你这种情况建议父母跟你们写个借款协议并证公证。只写出资公证是没有用的,因为登记在你们名下视为你父母出资买来赠与你们的,除非写借款协议!

追问:

哦,这样意思就是说,如果我离婚了,房产和妻子平分了,但是她就要用这分割得来的房产或变卖这房产得来的款项偿还我父母的借款。大概是这样吗?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1 20:31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父母的出资只能算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评论者:江珍来律师
时间:2014-03-11 22:44
是这样的,既然是共同债务就大家共同偿还,如果真心希望一辈子过下去的话,那些都不重要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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