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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承包建设后,建设产权归谁?为什么在一期合同后,不签二期?

山东-青岛 10-15 09:26  悬赏 5  发布者:Tbd3956 回答:(2)
2002年,我承包了本生产队的一个废弃池塘开办一个休闲农庄.当时给本地政府签定了5年承包合同,并在池塘里做建设.合同上写明,池塘的建设产权归我家所有.现在5年合同满了,签定二期合同,政府不准我家在池塘里做建设,并且以一个门市出租,做了装修后,退门市以后,房主不会为装修做赔偿为借口,不准我家在做修建. 而且第二期合同,政府也不在签!可是我们家已经交了二期承包的18年,租金. 如果不做修建,那这个休闲山庄不能在继续发展!   18年的承包租金是为我们生产队修路的时候,垫付的.生产队,当地政府都同意做池塘承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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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0-15 09:33
缴纳18年的租金可以推定为合同第二期的签订,但是是不是可以装修可以在进一步协商并签协议。
如果政府不给签订书面合同的话,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0-10-15 10:19
以协议约定为准,续签与否是对方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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