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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费用

北京 10-15 09:29  悬赏 0  发布者:mxl117 给我留言  回答:(3)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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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5 10:38
你好!
有时间把相关的材料给律师看看!
回复时间: 2010-10-15 16:21
您好,我是中盾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若遇到任何问题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0-15 16:24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 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 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 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 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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