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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下落不明,父母做主将儿子的财产折价抵债,是否合法?

 03-13 13:44  悬赏 10  发布者:272792……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 回答:(2)
刘某借给他朋友纪某30万,纪某因经营不善,欠下了大笔外债,现已下落不明,他父母和他姐姐共同商量后决定用纪某的住房(有房照)和烤烟房折价30万偿还刘某,房屋交付给刘某,并且和刘某约定如果日后纪某以父母和姐姐无权处分自己的房产为由向刘某所要,纪某的父母和姐姐对刘某的损失负连带偿还责任。这样约定,刘某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还有就是如果日后其他债权人通过法院起诉纪某,刘某已经得到的纪某名下的房屋是否能够合法拥有,而不被法院执行用于清偿原告方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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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3日 13时53分
按照此案,纪某的父母和姐姐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没有权利处分纪某的财产。但是,刘某和纪某父母姐姐的约定是一种保证,可以保证刘某的利益。如果以后起诉,就不会得到合法的拥有。
追问:

您回复中的意思是如果日后其他债权人通过法院起诉纪某,刘某已经得到的纪某名下的房屋可能被法院执行用于清偿到法院起诉的债权人的债务,是吗? 那现在刘某要怎样做,才能最大化地维护自身利益呢?

回答:

是的。前提是房屋没有更名过户到刘某名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54
房产以过户为准,如果以此抵债,让对方协办过户手续,对方下落不明,可以起诉到法院,由对方父母作为对方的代理人,列明授权权限,说明愿以房产抵债,你拿着判决书过户即可。
具体请带上材料,聘请律师办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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