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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您帮我看看这份劳动合同有没什么漏洞?对我有什么不利?

 09-09 10:48  悬赏 20  发布者:Rothsc……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
你好,我是一个出门在外的打工崽,由于不懂法律,又怕上当受骗,请您帮我看看这份劳动合同有没什么漏洞?对我有什么不利?(备注:法定代表人跟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不一样)不知道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0  年     月     日签订:

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林茵

姓名:  性别: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 并将依本合同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待遇;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任, 并愿意为甲方工作和服务, 努力促进和保护甲方的发展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就甲方聘用乙方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甲、乙任何一方不愿再续签合同的, 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均未通知对方其不愿续签合同的, 本合同自届满之日起自动续展[时间]。

(三) 合同期内, 如因出资培训、出国考察、提供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乙方从事涉及甲方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工作, 甲方要求另行签署协议的,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如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超过本劳动合同有效期限, 则超过部分视作本合同有效期的自然延伸。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服从甲方所作的调动。虽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 乙方的劳动报酬以其工作岗位及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前提; 若乙方的工作岗位被变动的, 其劳动报酬亦应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三) 甲方安排乙方在[中国上海]工作,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外其它地方工作。
甲方责任

(一) 尊重乙方的合法权利, 保护法律、法规赋予乙方的合法利益。

(二) 执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 根据中国政府和上海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四条  乙方责任

(一) 恪尽职守, 尽其最大能力和努力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二) 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和分配,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 在受聘期间内, 未经甲方许可, 不得兼任除甲方以外单位的任何职务; 未经甲方许可, 不可占用工作时间从事与甲方无关的事情。

(四) 利用工作时间和甲方提供的条件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方案和其它文字资料)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转让或出售上述任何成果。

(五) 如甲方要求, 乙方应随时向甲方交还在合同期间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销售和其它业务的全部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笔记、复印件、资料、图纸和证书。

(六) 在合同有效期间,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甲方有任何竞争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活动(事先得到甲方许可的除外)。本合同中的竞争性活动指从事与甲方已从事的或现从事的或将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性质的业务活动。

(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并按中国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个人应承担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费用(均由甲方代扣代缴)。

(八) 除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 乙方应对其工资、津贴等收入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

第五条  劳动安全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健康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工作。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假期

(一) 甲方实行每周平均40小时工作制度。但若乙方从事司机、外勤、管理工作或其他无法正常计时的工作, 则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另行规定。

(二)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服从安排。但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相应的补休。

(三)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并享受计划生育、女职工生育(如适用)等带薪假期。

(四) 其他假期

乙方享有的带薪年假、病假及其他假期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劳动报酬

(一) 甲方确定乙方的薪金以人民币支付, 试用期工资 元/月, 试用期满后工资 元/月,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乙方的绩效工资由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基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考核后核定发放。

(二) 甲方按对乙方工作实绩的考核结果和甲方效益决定对乙方薪金的调整。

(三) 甲方的考勤周期为当月1日至月底, 次月15日应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 乙方不得预支, 如该日为法定休假日, 则延迟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上述发薪日可延迟, 但最迟不得迟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四) 甲方可按日扣发乙方事假期间的薪金(薪金含义见第七条第(一)款), 乙方病假和工伤假期间的待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的劳动工资政策办理。

(五) 乙方工作、出勤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 且对甲方有贡献, 甲方可于每年一月份向乙方发放上年度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发放方法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八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其医疗期按《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三条执行。医疗费用及医疗期的薪金待遇依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二) 乙方的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金"由甲方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承担其个人应缴部分, 并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 乙方医疗费的报销, 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乙方因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 由甲方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第九条  培训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培训并就培训另行签订协议, 则双方之间就该次培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适用该协议的规定。有关细则按甲方公布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  纪律与奖惩

(一)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 甲方可根据有关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乙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用察看、赔偿损失或开除等处分。

(二)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 乙方在此确认其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截至签署本合同之日甲方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并在甲方向其提供的规章文件上签字确认。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不时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乙方业绩突出, 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奖励。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无需经事先书面通知, 甲方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乙方: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影响甲方工作秩序的;

b) 有贪污、盗窃、赌博等违法行为但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c)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 严重影响社会和工作秩序的;

d) 无故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 或在一个月内无故旷工时间累计达三天的, 或在十二个月内无故旷工时间累计达十天的;

e)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f)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所作的任何陈述 (包括个人资料、学历、工作经历、奖惩记录) 不真实或有欺骗性。

(二) 在其它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依《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三) 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依有关规定应提前通知对方的, 均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可以支付对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代替此项提前通知义务。甲、乙双方延迟或暂不行使终止合同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等权利。

(四) 乙方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 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尽快给予正式答复, 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但乙方因甲方出资培训等原因而与甲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书另有规定、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除外。在此之前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离岗。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 应视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的程度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 因出资培训、出国考察、提供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而使乙方受惠的, 或乙方从事甲方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工作的,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和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 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 未经对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乙方月收入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 乙方月收入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违约金为人民币2000元。

(四) 如乙方属人才引进, 由甲方协助办理户口入沪手续的, 则合同期限延长至[  ]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为每提前一年离职支付人民币[     ]元。

第十三条  约定事项

(一) 甲、乙双方预见到: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过程中可能接触、发展和发现新的客户, 并同意在这方面, 乙方应协助甲方发展该客户。

(二) 如果在本合同项下在任何聘用期间, 乙方在与甲方安排的工作有关的基础上另外地接触、发展和发现到客户, 其应随即向甲方通报详情, 该客户应是甲方的客户 (下称 “公司客户”), 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 乙方应给予或提供有关信息及便利以使任何潜在客户成为公司客户。

(三) 在聘用期内, 乙方不应直接或间接从事、介入与甲方无关的任何性质的其他业务、商业活动或职务, 除非在本合同的签署之前已向甲方做出书面披露或声明并经甲方书面批准。

(四) 乙方不应在任何时候和为任何原因 (不论为其个人利益还是为其他个人、公司或组织) 故意挖走甲方现有或潜在的客户、其他职工。

(五)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及在终止聘用之后6个月内, 乙方不应:

亲自或协助乙方服务之公司或协助与乙方有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从公司客户处争取业务;

劝告、阻碍或试图劝告、阻碍甲方的既有客户或甲方的任何潜在客户不与甲方进行业务往来; 或诋毁甲方的声誉或破坏甲方的形象。

(六) 本合同有效期内, 因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而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物品, 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拷机、电脑、文具、文件资料及其他设备、设施, 其所有权属于甲方, 乙方应尽力维护、保养, 不得不当使用或故意毁损。

(七) 当本合同终止或届满时, 乙方应将所有办公用品以及其他由甲方委托其照管的材料和设备交还给甲方。

(八) 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 乙方应协助甲方清理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若有), 在清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九)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 就乙方原从事工作, 甲方需乙方协助的,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资料; 处理未了合同及纠纷; 说明并处理有关债权、债务关系; 在纠纷解决、诉讼、仲裁或谈判时提供相应证据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事项, 乙方应尽全力配合并尽协助义务, 作为对价, 甲方应给予一定劳动补偿。因乙方未履行上述协助义务或因乙方在原从事的工作时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一)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由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争议一方或双方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 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有效期内, 如本合同任何条款因新法律、法规的生效或法院判决而无效或不能执行, 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二)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上海***有限公司(章) 乙方: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备注:法定代表人跟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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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09月14日 14时44分
您好,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名字不一样是很正常的。这份合同没有明显违反合同法规定的问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会不会有损害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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