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此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北京 03-20 09:38  悬赏 0  发布者:yuan12…… 给我留言  回答:(12)
首先我们产品一直得到广大消费则的好评,自2007年已经拿到商标注册证。我们产品分为几个系列,我们统称为“xx”系列,我们商标注册“xx”,打个比方:我们的产品名称为《一天快乐xx》、《两天快乐xx》。另外我们在醒目地方突出了“xx”商标,但是在市场发现一种产品为《快乐xx》,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0 09:43
是属于侵权的!
回复时间: 2014-03-20 11:25
涉嫌侵权,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20 09:39
很明显的侵权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3-20 09:40
你好,这是侵权行为,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3-20 09:41
您好,可以视为侵权,具体建议向知识产权局咨询核实
回复时间: 2014-03-20 10:11
是的,可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3-20 10:12
你好,涉及侵权,建议积极和搜集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20 10:14
侵权行为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20 10:27
很明显的侵权行为。关键是及时收集证据后再起诉。诉讼的关键是证据,比如侵权的证据,对方侵权获利的证据,侵权情节严重与否的证据,这些决定最终赔偿的数额。
回复时间: 2014-03-20 12:48
构成侵权,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3-20 16:09
你好,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20 17:38
是侵权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7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0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5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70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0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