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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离婚有必要走法律途径吗?

上海-浦东新区 03-24 09:37  悬赏 0  发布者:xinzhu……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一、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只有5万的存款。之前男方拿走了4万,我拿走了2万。想协调把各自拿走的钱全部归还然后男方不同意,赖着说自己没有拿掉4万元。男方就准备平分现在剩下的5万元。还声称5万都存在孩子名下。
问题:1、我可以追回之前男方多拿走的钱吗?
      2、我之前有帮男方还了5000元信用卡的钱,他一并抵赖,能有办法追回吗?
二、其他财产:有结婚时女士钻戒一枚、男士铂金项链一根、金条两块(结婚当时我父母给的)、一根女士金项链、一根女士铂金项链。还有孩子的金饰品。
问题:1、男方要这些东西都不给女方留着,也不允许平分掉,特别提出    钻戒不给女方。这样合理吗?正常的应该如何?
      2、女方陪嫁时娘家购买的电器离婚了可以归还于女方吗?东西不多就一台电冰箱一台洗衣机,女方只要一台洗衣机搬走,男方不同意。

PS: 1)有协商,原本说夫妻名下的所有东西都不分,钱存小孩子的名字一同给孩子。但是现在就因为这台洗衣机,谈不拢。
    2)男方手上有女方在微博上发的微博打印件。微博的内容记录着女方与他人有情。这会成为证据吗?男方以此威胁女方,如果女方做的不对,就拿这些东西出去散播。

应该如果办理为好?
问题补充:
其实我不想走法院程序,毕竟人是感情动物,日后还有孩子。
但是有些东西,为什么就咬着不放?协议的时候作为女方我已经什么都不拿了。现在就为了一个洗衣机,有必要搞成这样吗?而且说的话,比较难听,住在他家,赖着不走,等等一系列的。男的就不大气一点吗?
上了法院,我们名下各人有一辆车子,如果一起变卖平分,他肯定不合算的,我都不提了。他何必这样呢?


协商的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生活,各自负责一名孩子的抚养费费用。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双方可探望对方所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共同存款5万元,以女儿名义存入2.5万,以儿子名义存入2.5万。
  ⑵房屋:夫妻无共同房屋。
  ⑶其他财产: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首饰:钻戒一枚、铂金项链二根、金条两块,儿子和女儿的金饰品,以及上述提及的存款,一同放入银行保险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保管钥匙或密码。

但现在碰到是否可以带走洗衣机的问题就这样了,是不是要把带走的东西一并写写清楚。
那些不清楚的金饰,也要写清楚什么是女儿的什么是儿子的。就是觉得不清楚,所以想走法律途径,这样也就清楚了,判下来就什么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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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48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24 11:08
有财产和孩子的话,你们又这样矛盾激化,还是诉讼吧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24 21:5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3-24 09:54
你好,如果你们能协议成功就不需要去法院诉讼离婚,否则就必须走法院诉讼程序。
回复时间: 2014-03-24 10:13
您好,就你陈述情况反映,财产分割问题还是有很多分歧,既然协商不成就目前情况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回复时间: 2014-03-24 10:18
一方或者双方要求离婚,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3-24 10:43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要求依法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3-24 11:49
是否有必要在于你们双方,如果你们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谈不妥的话,也只能起诉离婚了。
回复时间: 2014-03-24 11:58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如需帮助请及时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4-03-24 15:40
如果无法协议,对财产、孩子抚养等有争议,,应该及时起诉。诉讼离婚程序很多、手续复杂、涉及许多证据、原因、及利益关系,、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本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3-24 16:09
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婚后陪嫁的电器及金饰等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男方提供的微博打印件不能作为女方有过错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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