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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 遇卖方恶意违约

天津 10-22 21:44  悬赏 0  发布者:sam888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你好:我与卖方就一房屋签订居间合同后买方故意拖延过户手续。经仲裁后(支持部分违约金)去评估(评估机构中介定的)。她认为评估价不合理要求按成交价打协议,我未同意。现她发律师函要解除合同。我该怎没办.(成交价445000评估价405000 )  今年1月签的居间协议现市场价在620000左右。 如解约可要求那几项赔偿可在天津适用的(已交定金20000购买产权35000、中介费9500)如继续履行合同可否再仲裁其余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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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3 11:3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0-26 12:15
可以直接起诉解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10-10-22 22:36
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要求他根据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另外,因为你已经经过一次仲裁,有些事实已经经过确认,为避免出现理解上的偏差,所以建议你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那样律师才能全面了解案情,给你做出准确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0-10-23 01:43
可以直接起诉解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10-10-24 21:29
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同意解除合同,你可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要去除对方已支付的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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