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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安徽-安庆 04-01 21:27  悬赏 50  发布者:宁道智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与妻子要离婚,在这没有离婚的一年里,我们是两地分居,一岁多的婴儿一直是我在照顾,而且妻子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看望过小孩,也没有一个电话打过来问问孩子的情况,孩子的奶粉钱也一分都没出过,这是属于有扶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吗?这样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位律师说我这个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有证据证明,求求哪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这个事情需要些什么证据呢?还请哪位能够帮我解答一下,衷心的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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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32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4-04-01 22:03
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如需帮助,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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