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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私人协议有效吗

江苏-无锡 02-25 21:07  悬赏 0  发布者:ttyyuo 给我留言  回答:(2)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尚欠乙方借款累计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
二、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将甲方所欠之部分借款---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转作为投资款投资给甲方,具体事项如下:
1、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任务均交给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直接干涉甲方的工作。
2、乙方除资金外,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作完成工作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此类要求。
3、关于双方利润的分配
(1)、经甲、乙双方确认将年收入总额的10%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有权自由支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涉。
(2)、确认将年利润的20%(最低每年不得低于叁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投资的本年收益,甲方承诺每年12月25日前(最晚不得晚于次年2月底)将乙方的该年度收益所得汇入指定帐户。
(3)、将70%的年收入总额确认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其中,甲占30%,乙方占40%。双方均不得以个人名义使用该项资金,包括转让、赠与、继承、还偿还个人债务等。除工程工作需要外,该笔资金需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4)、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资金,均不得用于各自家庭支出,双方任何亲属(如:配偶、子女等)对该项资金不享有继承权,有遗嘱(需有另一方的确认)除外。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死亡,其所占比例的资金全部归于另一方名下,但其每年仍将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收益所得将以其个人名义捐赠慈善机构;如双方均死亡,除该年度属其个人所有的资金外其余共同持有的资金,将以其个人名义捐赠慈善机构。具体事宜交于甲、乙双方一致认同的第三方处理。
三、关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
1、除去转作投资款外的资金,甲方仍欠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捌拾贰万整。
2、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归还所欠之借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并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6个月内还清全部借款。
3、如甲方确无力归还,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乙方要求甲方归还借款之日,属甲方名下的所有资产(至甲方归还乙方借款之前,甲方不得转让、赠与、分割该项资产),将根据乙方提出归还要求当日的物价水平重新评估,后将市价为捌拾贰万元的甲方资产归于乙方名下,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
4、如甲方尚未归还该项借款死亡,原享有甲方资产继承权的个人(如配偶、子女等)不再享有继承权,甲方资产将归于乙方名下以抵所欠借款。甲方资产超过借款金额的部分,甲方亲属仍享有继承权;甲方资产低于借款金额的部分,乙方保留向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任何一方)追款的权利。
5、如甲方尚未归还该笔借款乙方死亡,甲方有义务将此项借款归还于乙方财产继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乙方自愿放弃(需书面证明)除外。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甲、乙双方先前签署的借款协议仍有效。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自签署之日生效。 
2、 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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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6 07:28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2-26 10:46
可以进行债转股的股权变更手续,然后再进行章程明确约定,这是有效的。如果甲方是自然人,这个文件还是要细细推敲的,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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