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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湖北-武汉 04-03 13:06  悬赏 5  发布者:周果味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咨询下,在2005年的时候,我将老家80平米的房以2300元卖给了乙方(房产周围还有三百多平米也属本人所有)。当时的情况是只卖房子的砖瓦,而且未过户只是口头协议(当时说明了只算房瓦的钱,乙方只是把房子的砖瓦拆了做猪舍)。后期乙方拆除房子后空置2年后转给丙方,丙方在其地建房。现想收回,乙方却以当时2300元是买房加地所花的费用,其房产权应归其所有,不予归还。您可以帮我分析下情况,说明下按法律的手段如何解决?本人是不是有权以现在的物价兑换拿回房产并要求丙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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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03 13:12
你有权拿回房产要求他人搬离的
回复时间: 2014-04-03 14:56
没有过户,你仍是所有人,你可以起诉丙,要求丙搬离
回复时间: 2014-04-03 14:21
如你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01
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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