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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我该怎样做

广东 10-28 21:44  悬赏 0  发布者:JHAY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专业人士,请问我该怎样做?本人在现单位工作了9年,自去年起每月工资是4100元,在今年发放8月份工资时,单位单方面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1100,加班工资3000两部分。(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已签收)9月份工资仍分两部分。我该签还是不签?不签的话,后继我该怎样做?注(有签合同,去年签的三年期限,但合同上工资栏没标示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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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9 15:17
没有标注工资的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否签订由你自己决定,你若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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