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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违约金

福建-三明 10-29 23:16  悬赏 0  发布者:freshe……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目前的房子是继承而来,现在准备出售,出售前咨询过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说是按老房产证的时间计算自住时间,因超过5年,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于是当时就和买方签了交易合同,房产交易中心也收件办理。但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程序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心通知由于当地政府出台了新政,要按照新房产证时间计算交易时间,由于新房产证未满5年,所以我变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于税率太重难以承受,我打算取消交易,请问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我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要,需要支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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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30 09:37
这种情况下你最好和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你打算自己自行解除交易,有可能会对你不利,因为这种不构成不可抗力。违约金按你的合同约定给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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