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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区的附属用房可以出售吗?

四川 04-22 12:04  悬赏 0  发布者:377300 给我留言  回答:(6)
小区总户数178户,后来房子卖完之后入住了,开发商又将门厅处建了一处用房作为办公室用,后来就出售了,请问这样的房是作为附属房吗?可以出售吗?
问题补充:
房屋是一梯六户,底楼只有五户,其中有一处本来是六户中的一部分,其中一部分被进户楼梯占用,所以只能搭建小面积的用房,这个小面积的用房开发商可以出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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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4 08:41
可以出售
回复时间: 2014-04-22 12:06
你好,公共房。
回复时间: 2014-04-22 12:07
你好!如果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那么是可以的,具体的可直接向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
回复时间: 2014-04-22 13:47
你好,这个是不能出售的,这个是作为公共用房,你们可以拒绝开发商出售,或者出售的费用作为公共费用,小心
追问:

我们找开发商,他们给的说法是房管局的测绘资料,有正规手续,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非常感谢您。

回复时间: 2014-04-22 15:20
您好,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4-04-22 15:53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部分,开发商无权处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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