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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委会整合管理农用土地的相关事宜

天津-西青区 05-02 23:54  悬赏 0  发布者:我本是农民 给我留言  回答:(4)
由于国家公益事业征用本村部分农业用地,造成部分村民失去原有耕地,使得村民土地不能平均使用。故此,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经过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商议决定,将此地块未被国家征用的剩余农业用地统一交由村委会代为经营管理,并决定将每年由此地块经营所得的利润百分之八十分发放给每位村民,其余百分之二十用于村委会经营管理费用。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还有没有什么纰漏?
问题补充:
经全体村民代表决定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后,在村委会整合该土地的过程中发现多年前该地块已有部分农民种植树木以及建设了部分冷棚,房屋及鸡,鸭圈舍。因此,为保障村民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经全体村民代表商议决定:“由司法部门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本地块的地上物进行评估定价,给予拥有本地块地上物的村民以合理的经济补偿。”经评估后,大部分拥有地上物的村民已经同意,并且签署了由司法部门出具的地上物补偿协议。仅有一位村民不同意全体村民代表对该地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决议,以及评估单位对地上物的评估补偿费,并向村委会提出了巨额的补偿费用。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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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2 23:58
可以的
追问:

经全体村民代表决定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后,在村委会整合该土地的过程中发现多年前该地块已有部分农民种植树木以及建设了部分冷棚,房屋及鸡,鸭圈舍。因此,为保障村民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经全体村民代表商议决定:“由司法部门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本地块的地上物进行评估定价,给予拥有本地块地上物的村民以合理的经济补偿。”经评估后,大部分拥有地上物的村民已经同意,并且签署了由司法部门出具的地上物补偿协议。仅有一位村民不同意全体村民代表对该地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决议,以及评估单位对地上物的评估补偿费,并向村委会提出了巨额的补偿费用。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回复时间: 2014-05-04 14:03
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程序合法。
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5-02 23:56
你好,可以的。
追问:

经全体村民代表决定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后,在村委会整合该土地的过程中发现多年前该地块已有部分农民种植树木以及建设了部分冷棚,房屋及鸡,鸭圈舍。因此,为保障村民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经全体村民代表商议决定:“由司法部门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本地块的地上物进行评估定价,给予拥有本地块地上物的村民以合理的经济补偿。”经评估后,大部分拥有地上物的村民已经同意,并且签署了由司法部门出具的地上物补偿协议。仅有一位村民不同意全体村民代表对该地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决议,以及评估单位对地上物的评估补偿费,并向村委会提出了巨额的补偿费用。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回答:

你好,他的做法不合的。

追问:

既然不合理,村委会下一步给如何处理呢?

回答:

村委会怎么处理,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03 08:31
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程序合法。
追问:

经全体村民代表决定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后,在村委会整合该土地的过程中发现多年前该地块已有部分农民种植树木以及建设了部分冷棚,房屋及鸡,鸭圈舍。因此,为保障村民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经全体村民代表商议决定:“由司法部门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本地块的地上物进行评估定价,给予拥有本地块地上物的村民以合理的经济补偿。”经评估后,大部分拥有地上物的村民已经同意,并且签署了由司法部门出具的地上物补偿协议。仅有一位村民不同意全体村民代表对该地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决议,以及评估单位对地上物的评估补偿费,并向村委会提出了巨额的补偿费用。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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