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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东否认合同

 05-03 20:47  悬赏 0  发布者:高步小李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8)
五年前我转一商铺,当时14万,房东收了5万,以前店主收了9万,今年9月合同到到期,经和房东协商,(租期续签到2018年11月,房租同以前6500.涨到前3年11000元,后1年12000元,房东收13万转让费。)以上是房东写了给我的合同内容。  转让费已付给房东,也打了收据给我。我让他签合同,但他总以各种理由说装修前和我签。现在我把以前的货低价清得差不多了,准备装修,叫他签合同,他却以别人出高价为由,要求在协商的合同的基础上每月多加1000元。否则不和我签合同。我想问:我和他协商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是否可以向他要求赔偿我这几个月低价清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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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04日 08时29分
你与房东协商的合同有效,是否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且房东不能违反该合同原来的约定要求每月多加1000元房租费。因为经你与房东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将该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延续到2018年11月,并对房租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数额有具体、明确的约定(房东收13万转让费的本质是房租费,而非转让费),而且房东将前述与你约定延续租期和收取你房租费的内容通过书面的方式固定下来,并将该书面内容给予你一份备案的行为,足以证实你与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另行协商延续该租赁合同的内容完全符合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据此该房屋租赁合同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否则另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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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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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3 20:55
到期后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01
需要按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

合同没签字,但他收了我的转让费,并收写了收据,问那没签字的合同是否生效。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18
你们的合同是口头约定,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你履行了支付义务,对方也接收了。应当认定你们之间已经建立了租赁关系。但是你要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的内容,我指租金及期限。这样你才能打赢诉讼
追问:

他有草拟合同的细则给我,只是,他一直没签字, 合同上有写签字才生效,但他收了我的钱,拼把我们协商好的内容,草拟好,给了我一份。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19
合同是有效的,发生纠纷的时候要根据合同来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23
(租期续签到2018年11月,房租同以前6500.涨到前3年11000元,后1年12000元,房东收13万转让费。)以上是房东写了给我的合同内容。

这些书面的材料在您手中?如果在,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房东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追问:

收据和他草拟的合同都有,只是他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回答:

您有收据,已经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追问:

我店里的货已低价清完,已准备改行装修,他不签字,我可以以动工不,他要涨再涨租,我是否可以,以上合同生效为由,不同意涨。 (房东说,他是收了我的转让费,但没有在他草拟的合同上签字,合同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51
1、既然你已经履行了续签合同的全部义务,房东也收了13万元转让费,也打了收据给你,相当于双方同意提前续签合同?
2、今年9月份原合同到期前,房东反悔不续签合同的,应由房东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追问:

你的问号,我不是很明白。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54
你与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无效就无权要求对方赔偿,
追问:

合同是他草拟给我的,但他没还有签字,

回复时间: 2014-05-03 22:0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五年前在前店主处转租该店,合同到期日为2014年9月,那么该店目前还没有到期,因此,你现在在租赁期限内已经协商继续租赁,并且收取了房屋租赁费(因为该店是店主所有,应当直接向你收取房租即可,不存在店面的转让费了),就应当视为你们已经订立租赁合同;
    2、如果对方不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就应当属于对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以及你由于该事件的损失,也就是你所说为了早签合同而低价销售货物的损失;
    3、你应当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是为了与续签租赁合同而低价销售货物的,这样才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不然你会很被动;
    也就是说,现在的各种诉讼都是讲究证据,只要证据充分,“官司”就基本赢了一半了,因此,建议你收集各方面的证据(比如采取录音的方式将与对方的谈话以及协商的过程都固定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4、建议协商解决,毕竟你现在还在租赁期限内,该店还没有到租赁期限,所以可以协商解决,毕竟将来你还需要在该地继续经营,那么能够协商解决更好,当然你也可以询问一下相邻店面的租金大概是多少,如果房主以你经营效果不错而向让你增加房租,你可以根据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5、对于你所缴纳的转让费,应当属于租金的一部分,因为该店铺属于房东自己的,那么按照法律上的转让费就是房东把该店铺转让给你,但是这明显不可能,因为该店铺远远不止这个价格,而他将该店铺继续租赁给你,就属于房屋租赁费的一部分,所以,建议你在了解了相邻店铺的租赁情况以及现在的房屋使用价值综合考虑后与房东协商解决该问题,最后才走诉讼途径,毕竟做生意最重要的是和气生财。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我现在和他谈的是,下一个租期,他已收了我的转让费,并草拟了,合同细则(没签字)现在他是在以前草拟的合同上,要求加钱,否则不签字。

回答:

是的,我明白的是续签合同的问题。
而你第一次租赁的期限还没有到期,所以还存在余地的,而且就怕到时候你的租赁期限到期时再发生房东无理取闹的情况,那么就在现在就需要跟进协商,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予以处理,而与他谈的过程建议都录音当作将来的证据。并且在与对方协商谈论时一定要说明对方与你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已经说好,并且对方收取你所说的转让费应当属于已经实际履行该租赁合同,只是没有签订书面的续租合同而已,在合同法当中明确规定,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视为合同成立。

回复时间: 2014-05-03 22:02
从你介绍的情况合同虽然没有签字,但已经接受你的转让款,而且是合同续签性质,可以认为你们之间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意思表示明确并且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可以视为合同成立。如果房东拒绝和你签约,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起诉他违约,要求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我的补充: 2014-05-03 22:16
退一步讲金按合同最后认定未生效,或为成立,房东行为属于恶意磋商,负有过错,属于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追问:

他不签字,我不能装修,也办不出营业执照。以前的快清完了,但新店不装修就一直耗着, 这几个月造成的损失大了,旧合同还要履行,交租给他,但我是不敢装修,空铺什么都做不了,

回答:

看上面回复。

追问:

他要求加钱,我可以不同意吗?

回答:

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因为合同本身可以协商变更,不过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房东与你达成一致后,要变更应当取得你的同意,房东的不诚信,出尔反尔。以未签字和解除合同要挟你实在不应该。可以与他据理力争,。

回复时间: 2014-05-03 22:07
具体需要看证据
追问:

我有他收我转让费的收据,和他草拟的合同细则。

回答:

建议携带材料来律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04 00:29
没有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
追问:

那合同法,三十六,三十七条,也是无用的了是吧?

回复时间: 2014-05-04 06:00
合同有效,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5-04 06:0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04 07:28
你们之间存在合同,且合同有效,并已实际履行。应依合同约定处理。你应和房东讲清事情,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04 08:29
合同是有效的,应该按照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5-04 08:41
转让费如果不是合同约定的房租,那么合同可能没有生效
追问:

转让费的收据上他写了,租期2014年10月1日到2018年11月30日。

回复时间: 2014-05-0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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