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上班时间受伤骨折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工伤赔付吗?

重庆 05-06 18:04  悬赏 0  发布者:895678……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上班时间不小心掉在下水道里摔骨折了 体内还有淤血,住院三 四天淤血还没有消除就要求出院到工地上修养 不提赔偿的事情 也不让住院不交住院费了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跟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  能得到务工赔偿吗?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行?
问题补充:
我们是农村出来在外地打工出现意外的,如果一直拖延时间在城里待着  经济等其他费用承受不了的  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们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6 18:12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19:22
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5-06 20:11
收集证据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21:27
首先你应该赶紧申请工伤认定  争取工伤待遇赔偿   如果单位不合作不同意给你拖延  那么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5-06 22:09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回复时间: 2014-05-07 09:07
你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最好立即提出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你就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当然在这期间可能会遇到被要求进行确认劳动关系等问题,你需要保留或获取一些证据。建议随时咨询或委托律师介入为宜。
回复时间: 2014-05-07 09:40
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可以进我网站查阅相关案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84
浙江 杭州
人气:10567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82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86
江苏 无锡
人气:51011
浙江 金华
人气:2224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