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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办证稳妥吗

安徽-巢湖 11-03 18:09  悬赏 20  发布者:枫林尽染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丈夫共同买了一处住房,我因为忙没时间办证,就交给丈夫去办,他在房产证上只注明他是产权人,请问这样稳妥吗?有没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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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4 14:38
婚内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假如以后你们要分开,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内购买,但因为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比如对方将房产私自卖掉隐匿房款等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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