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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子,父母出首付贷款男方还贷,离婚时女方应得到多少赔賞

河北-廊坊 05-13 13:51  悬赏 0  发布者:郭焕平 给我留言  回答:(6)
各位律师好,儿子的对象知道我单位要分房给他们当新房用,在没分房之前就跟儿子把结婚证领了,我现在有一套贷款房,这次分房准备借钱付全款,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买房之后想让儿子还一部分钱,但儿子对象(女方)说他们已领结婚证,工资属于他们共同所有,让我做公证以后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资产,她担心以后婚姻万一有不测可以分到一部分的财产。请问1如果我和儿子俩人还房款不做公证以后他们分手女方能得到多少赔賞。2如果做了公证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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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3 13:55
这是要看男方是否有过错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43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08
如果做公证,证明内容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14
公证后属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31
单位分房是什么意思?是单位集资吗?你们有产权吗?
我的补充: 2014-05-13 14:55
房子应属于你的,如果你儿子用结婚后挣的工资还借款的话,还的借款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只能作为债权处理。比如,买房花了50万,你儿子替你还了20万,如果他们离婚的话,女方只能就这20万的债权分割,女方只能得10万,对房子没有权利。如果你儿子是用婚前财产还债的话,她更没有权利了。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37
你好,分多少赔偿看过错。做了公证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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