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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没有专款专用,收款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伪造。

河南-新乡 05-14 14:51  悬赏 0  发布者:漫步雨夜 给我留言  回答:(4)
A在银行承兑汇票贷款购买钢材,B为货物收款人,C为担保人,承兑汇票贷款到期后没还,银行起诉到法院。A跑了,银行找担保人C.担保人C了解到A所贷贷款没有专款专用,是用在还贷上了,购货合同是伪造没有购货事实,收款人B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伪造,另A和B是亲叔侄关系,B是幕后老板,A公司属皮包公司,没有经营场地和钢材,这样的证据担保人可以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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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14 15:16
这是可以不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5-14 15:43
你好,担保人可以免责的
回复时间: 2014-05-14 15:54
需要认定贷款诈骗,这样担保人才可抗辩。
回复时间: 2014-05-14 16:13
建议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对方涉嫌贷款诈骗。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可以要求法院免除保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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