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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护士辞职信已递交1个月 不予批准 怎么办

上海 05-17 17:54  悬赏 0  发布者:qqwwee……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年4月中旬递交的辞职信 当时领导承诺说尽快放人,在第二天就给了第一张不予批准离职的传单,本以为五月会准予我辞职 在五月中旬询问 结果反悔说要留我到6月 我想五月底走人 现在该怎么办? 在相关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上看到聘用合同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应该是可以顺利辞职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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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7 18:18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所以,你提前30日通知了就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我的补充: 2014-05-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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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17 18:1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17 18:50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17 19:11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18 21:09
有人事编制的话,单位有权在六个月决定你的离职。合同制的话,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期满即可离开。
回复时间: 2014-05-2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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