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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后来的费用该谁出?

 11-07 19:05  悬赏 0  发布者:bjhrq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怀柔区 回答:(6)
事情如下: 1、本人于09年9月购置一套二手房,购房协议注明房款包含自行车棚一处。 2、产权交接后,车棚因为物业没盖够数量,暂时没有分。原房主告诉我们其够车棚钱已经交了,让我们自己先占一个或等着分就行(已经有人先占了)。 3、但是一等就是一年,物业现在说分车棚,但是要在原来费用的基础上再多交1800元。请问,多出的1800元应该由原房主出还是现房主出?该部分钱是物业与原房主之间的事情还是物业与现房主之间的事情?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谁起诉谁?
问题补充:
协商已经不可能,原房主拒绝支付。现在我们占了一个车棚。没补交1800。物业说要清理。我们可以在其清理时报警吗?
诉讼的话,胜算大吗?值不值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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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07日 19时07分
1800元应该有原房主出
你们可以起诉原房主并追加物业为第三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原房主有点人味就好了,可恶的北京怀柔本地小市民,就指望着买房子有饭吃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7 19:09
问题虽小,但比较复杂,诉讼也很麻烦的,最好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11-07 19:25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11-07 20:33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0-11-07 21:04
1、最好协商,
2、应该是原房主出
回复时间: 2010-11-07 21:43
最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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