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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过户问题

广东-深圳 05-27 13:44  悬赏 20  发布者:ccrngd…… 给我留言  回答:(8)
4月14日我接手一间商铺,随即就将营业执照的法人变更为我本人,商铺电话也过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政书时国税工作人员告知该商铺是非正常的监控状态,需要到地税局解除监控,当到地税局查询时工作人员表示:该商铺从2010-4月注册到今(2014-5月)的地税都没交过,要补交+罚款+滞纳金等全部交清方能办理过户手续,而2010-4到2013-4由现在的二手房东(也是本商铺的创业人)经营,2013-4 -2014-4才是我接手前的老板经营,所以地税问题涉及到两个人,后者想办理,而前都则一拖再拖,现在电话都打不通了,因此问题我的发票开不出来,货款就收不回来,已严重影响到我的经营,请问我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将商铺退还转让方,若可以退还,中间产生经济问题由谁来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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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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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7 15:01
可以要求前法人承担赔偿。
我的补充: 2014-05-28 08:37
1,你可以先交,再找上面没有交的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15
您好,这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5-27 14:33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前老板支付相应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27 15:04
您好,所有的损失可以要求转让方承担,肯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5-27 15:14
建议起诉对方吧,现在协商不了,起诉才能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5-27 15:29
转让方存在明显的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7 15:34
如果欠税主体是公司,需结合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判断股权转让人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5-27 16:13
应该可以要求退还的,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你的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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