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浙江农村建房相邻权

浙江-温州 05-28 00:18  悬赏 20  发布者:我的宁静致远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家在浙江省温州市某县农村,因为老房是D级危房,没办法要拆了重建,由于原来老房面积只有80平方,而且是兄弟两家,共七口人,因此准备扩建。现邻居不让建,不停地向政府举报,规划局不给予办证,要求我们和邻居协商好并要求其在同意书上签字后才证。历史遗留情况:1889年时我爷爷建房后,邻居家在我家西侧建房时和我家共用一面墙,(但邻居认为那面墙当时其出钱了,是共有,现已无法查证),1988年时邻居开始将老房拆了扩建,其房子高度为我家房子的一倍,延伸出来的长度为我家的0.5倍,中间有1米左右宽度,现在其一直未取得房产证等相关证书,且当时有关采光权、通风权等相邻权问题一直未征求我家同意,后来,其在这1米的空间中盖了厨房,并将前面的阳台延伸到我家宅基地上方大约0.2米左右。现我家老房要拆了扩建,由于邻居阳台突出我家0.2米,因此准备在老基地上退0.2米,前面延伸到与邻居平齐,在准备将老房拆了扩建期间已取得老房的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书。现邻居不同意我家新建,理由主要是我家老房右面墙有一半是他家的,经过协商,现邻居要求我家同意下列要求,否者休想建房:邻居要求1.我家新建成的房屋的西侧还有0.2米是他家的(邻居认为老房的墙面有0.8米,由于我家老房是D级危房,现已拆除,有待相关部门考证是否有0.8米):2.不允许其在挨着邻居这面墙上开窗户和突出墙面的构筑物(理由是下次邻居建房时要贴我家墙面。但由于我家是兄弟两人建两间,如果不开窗户,西侧这间东西两面都没窗户,整间就显得很黑暗,那样就不适合居住;不让突出墙面的一点点的构筑物,下雨天西面墙长期下来易受损)3.要求下次邻居建房时要把这面墙给其当墙面,4.下次邻居建房时任何方式的扩建不允许举报而要同意。由于危房已拆,现在我家老房已拆,只能在村里别人家借住,买过来的建筑材料只能在外面受损,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所以请各位高手一定要帮帮忙,看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拜谢!
  想问一下,1.与邻居约定的适用民法吗,是民法中有关地役权吗,是民法中趁人之危或胁迫订立的合同吗?2.由于我们地基已打好,不好再退0.2米,所以准备把那面墙买过来,不想以后还与其有瓜葛,但邻居就是不卖,就是不让你建,有其他解决办法吗?3.有关相邻权的问题,由于他家建房时未经我家同意,现在我是不是也不用经其同意,如果是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3.有关相邻权的问题,他家现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国家或浙江省是否有关“被遮挡物是违章建筑的,其采光请求不予保护(载录河北省高院[1993]3号《关于审理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规定)”的类似规定,或这条能不能再这适用,4.如果第3点是可以的话,如果邻居现在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相关证书的话,怎么办。如果说办理相关证书有时间记录的话,那假如其通过各种关系将时间登记在以前,怎么办?为了防止这种问题发生,是不是先要取证一下,5.如果去取证的话,是去什么单位,如果该单位不让看怎么办,知道情况后要如何保留证据。
  谢谢大家,麻烦了,跪谢!帮帮我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9 19:26
1这是适用民法的,不适用地役权的规定的,如果是乘人之危或胁迫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2协商不成只能是诉讼解决的
3没有审批就是违建的,这要被拆除的
4这是一定要先收集证据的,否则对方有可能反悔的
5到当地审批单位,提交证明你是有权查看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09:03
法律上要先申请,办理有关村建,规划,用地的许可后再建筑才是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09:36
建议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处理的原则就是依法,便利、互助。如果认为对方侵权,可以通过村上组织协调,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决。
回复时间: 2014-05-28 09:43
复杂,请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28 10:50
邻里问题,建议协商解决,主要通过村委会协商,不建议闹上法院。
与邻居的约定适用民法规定,按你所说可以认定为趁人之危或胁迫(但重在取证)。
邻居不让买墙在法律上无不妥,这个需要协商解决。
你的建房如果影响到对方的话,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不能因为之前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无合法用地手续和建设手续的,一般属于违建房。但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除外。 
你的情况较为特殊,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建议通过村委会施加压力的同时,你做出适当让步协商解决,这比去法院更有效果。
望采纳。
追问:

王律师您好,按我们这种情况这面墙是按份共有关系,邻居不让买墙我可不可以适用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它是形成权,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物权法第100条规定顺序如下:1.协商,2.实物分割,3.不宜实物分割的,则采用变价分割或作价分割。由于我家已经在这地上打了地基,是不是可以认为已不宜实物分割。

回答:

不可以,物权法91条及101条。
很少见农村的房子共一堵墙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11:10
建议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5-28 11:31
协商无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28 11:46
1、和邻居约定,不违法有效,适用民法;2、你们是相邻关系,和地役权无关;3、民法和其他法律中有“趁人之危或胁迫订立合同的规定,是可以变更解除的;4、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依法解决,没有其他合法的办法了。5、他家建房你们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制止,又建成使用多年,应该视为”默认“了;如果你们建房不至于引发激化矛盾,也可以的;6、没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的房地产,是违法的,可以投诉举报啊!7、农村房屋不存在采光的问题,你说的是相邻建房的合理间距问题。8、邻居房产在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以后,判决之前办理了合法证件, 就是合法房地产了。9、起诉、投诉、举报应该进行取证,证明他们的房地产违法,没有进行登记。10、到政府房地产管理调查取证。可以聘请律师调取。依法保留证据原件。
追问:

徐律师您好,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其大小面积和位置是不是按照土地证上的规定范围确认,由于我给我邻居让出了0.2米的间距,只要我西侧屋顶突出的屋檐不超过土地证上规定的范围和开窗户,那是不是有关地役权的规定,超出部分才是相邻权的问题,相邻权是无偿的但地役权是有偿的,相邻权是权益但地役权是权利,邻居要我无偿给他设立地役权我如何维权,谢谢您。
“邻居房产在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以后,判决之前办理了合法证件, 就是合法房地产了”我现在取证证明其是违法建筑,也没用,下次他只要补上就可,谢谢您!

回答:

1、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2、你们之间是他们盖房子占了你的土地,所占的目的是为了房产,不是为了他们土地使用的方便,所以我认为不属于什么地役权的关系;3、你们同意让他们0.2米,等于给了他们土地使用权;你们不同意他们侵犯了你们的土地使用权;4、他们的房地产没有登记,属于违法占用土地和违法建筑,你们不需要举证,是他们要证明自己占用土地和房产合法,不能证明就不受法律保护;5、是的“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时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属于违法占用土地和违法建筑,在法院有效判决下达之前,他们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也取得了房产合法审批或者登记,那就不是违法了,法院就应该按照合法进行审理和处理。个人意见,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追问:

徐律师您好,1.由于我们拆新房前已取得老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当时土地证中包括这面墙面积),邻居如果要证明这面墙和我们是共有,是不是要承担举证责任,他有可能会找些人证,我们虽然能找到更多的人证,但这些人证怕他们家的势力不一定会出庭作证,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准备一些书证如去档案局找找看老房的情况作为反证。2.按我们这种情况这面墙是不是按份共有关系,邻居不让买墙我可不可以适用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它是形成权,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物权法第100条规定顺序如下:a.协商,b.实物分割,c.不宜实物分割的,则采用变价分割或作价分割。由于我家已经在这地上打了地基,是不是可以认为已不宜实物分割。3.我们退了0.2米的间距,是迫不得已的,也没明说放弃,现在可不可说用来当屋檐用。4.现在举证他家是违法建筑是不是一点用都没有,因为我知道以他家的势力,村里一定会给其证明,再说是198几年的房子,更容易点。5.还有一个情况未说明,规划局和政府要我们和了邻居协商,还有一个目的是希望邻居要把举报撤回,只有这样规划局才敢给我们发证,所以我们又不敢弄得太僵,我们一直在协调,但效果不好,但又不敢轻易的走司法程序,怎么办,麻烦您了,谢谢!

回答:

1、是的,如果这面墙是占用你们的土地,他们主张是共有墙,要举证证明的,你们无须举证;2、如果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是共有,这面墙就是你们自己的,不是共有,更不是按分共有,你们怎么使用无效他们同意;3、是的,如果是你们的共有墙,是属于不宜实物分割的;4、你们不是举证他们的房产违法,是他们要证明自己的房地产合法,不能证明合法就是违法,你们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实名或者匿名投诉举报,当然也应该向法院反映实际情况,村委会证明是不能证明房地产合法的;6、你们应该向规划局和政府反映邻居的房地产不合法,没有必要征求违法房地产当事人的意见;当然和规划局以及政府官员要充分联络感情了,要投资了。那要是我,我政府官员肯定是支持你们了,不理睬违法房地产当事人的意见了。

回复时间: 2014-05-28 11:51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28 13:39
你好,1、对方房屋未取得相关手续,其建筑同样属于非法建筑,你可以向规划等相关部门举报。
2、你可以本着友好原则与对方协商处理。
3、你可以取得案情所述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排除妨碍。
追问:

欧阳律师您好,如果要起诉,以什么理由,要有什么证据,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5-28 16:23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邻居存在无宅基地使用权证、规划证、建房证等相应的手续,也没有房产证等,没有相应的证据建房属于违法建筑,那么你可以向规划局、住建局反映情况;
    2、但是,邻里关系应当协商进行解决最好,建议你们尽量协商处理,并可以请村委会的领导或者村子里德高望重者主持协商,这样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法,即不影响你们建房也不影响邻里关系;
    你们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要举报对方的违法建筑为由,迫使对方进行相应的让步,为你们签字,这样看是否能够达到你们的目的;
    3、对于相邻权的问题,你们现在的房屋已经拆除,无法适用相邻权纠纷的解决,虽然民法当中与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有相邻权的大量规定,但是这都属于存在房屋的情况下,而且你们房屋拆除后相应的相邻权的权利已经丧失,但是,如果对方侵占了属于你们家的宅基地的情况是可以要求排除妨害的,然而,这方面的情况大概也不存在,所以不属于相邻权纠纷的范畴;
    4、房屋的采光以及自然流水等属于相邻权纠纷的范畴,所以你们在修建房屋后存在这些问题的话,是可以采取相应的协商解决的,但是,现在你们房屋已经拆除,如果再建设,那么属于你们家后建,那么相应的权利义务是约束你们的,你们一定要注意;
    5、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登记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就建房,你需要掌握一定的证据的话,你可以到相应的机构调查,如果你私人调查不了,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取证;
    另外,你们村的土地以及宅基地是否还有空闲,那么如果不在相应的旧宅基地上建房,那么是否可以向其他方向扩展一定的位置,这需要你们村委会来审批,从法律法规规定来说,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后需要建设的也需要相应的审批,因此,建议你们与村委沟通一下,是否能够适当的向其他方向延伸一定的距离,这样就避免了与对方的冲突,也保障了你们的权利,因为你们是兄弟两人共建房屋,那么宅基地的范围及大小是否可以稍微超过一定的数量等等,你们都可以向村委会协商,看是否能够获得更好的解决途径。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们有所帮助,建议予以采纳答案!!
追问:

刘律师您好:如何到相应机构调查,是不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的理由去,那是不是要证明与相关人有利害关系。实物中如何去证明。谢谢!

回答:

你首先可以到村委会请求查一下你邻居是否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然后到你们乡镇中的土地管理所查询,你可以以举报该户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审批。等等如果你们个人不能申请查看,可以聘请律师为你们调取相应的资料。
这些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能以此为理由。
就是证明与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厉害关系。
而且你们还可以申请查看一下以前的地契和房契(很早以前不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只是一张大纸写明的四至范围等资料),有可能只能到档案馆查看,看是否你们邻里当初是否是同一原墙,该墙是你们的还是邻居的,是你们先建房还是对方先建房,这都是可以查明的,如果都没有明确只是以邻居所说的情况,不能够证明你所说的那堵墙就是对方的。
因此,如果要完全查清,那么查清后你是应当走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协商是不需要做这些复杂的工作的,所以,建议你们考虑一下我以上的建议。

追问:

刘律师您好:1.我们是一直走协商的,但现在没多大效果,现在连村委都躲着不出面了,想去司法所调解,他们又不去,怎么办2.由于我们拆新房前已取得老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当时土地证中包括这面墙面积),邻居如果要证明这面墙和我们是共有,是不是要承担举证责任,他有可能会找些人证,我们虽然能找到更多的人证,但这些人证怕他们家的势力不一定会出庭作证,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准备一些书证如去档案局找找看老房的情况作为反证,如果去档案局以什么理由,他们不让看怎么办3.按我们这种情况这面墙是不是按份共有关系,邻居不让买墙我可不可以适用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它是形成权,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物权法第100条规定顺序如下:a.协商,b.实物分割,c.不宜实物分割的,则采用变价分割或作价分割。由于我家已经在这地上打了地基,是不是可以认为已不宜实物分割。4.如果邻居房产在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以后,判决之前办理了合法证件, 就是合法房地产了,现在举证他家是违法建筑是不是一点用都没有,因为我知道以他家的势力,村里一定会给其证明,再说是198几年的房子,更容易点。5.还有一个情况未说明,规划局和政府要我们和了邻居协商,还有一个目的是希望邻居要把举报撤回,只有这样规划局才敢给我们发证,所以我们又不敢弄得太僵,我们一直在协调,但效果不好,但又不敢轻易的走司法程序,怎么办,6.如果真的万不得已走司法程序,以什么理由,要有什么证据,是不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排除妨碍,这可以吗,麻烦您了,谢谢!

回答:

鉴于你所补充的一些问题,我觉得,姑且答应对方的条件,但是,你们建房后的房屋与西边邻居应当保留一定距离的滴水,这是正常情况下,为什么会对方将来建房会使用你们家建成的右墙面?以前的墙是否拆除?对方家已经建成房屋并没有使用该墙,那么应当为你们家的墙,与对方无关,而且1889年已经过一百多年了,对方说出过钱,是向谁出的,出了多少钱,对方都没有证据,这明显属于侵权。等等问题,如果要深究都没有相应的证据,已经物是人非。因此,建议姑且先答应对方的条件,你们先取得建房许可,建房以后再说,到时候对方找到你们时,你们再讨论其他情况,这是最好的办法。
暂时不用走法律途径,这样非常费事。而且你们家的各种材料已经齐备,这样一直放着也不是个事,先建起房来再说。
如果我的回答不能令你满意,其实你们的具体情况咨询以当地的律师最好,至少你可以将各方面的情况说清楚,而且能够将各方面的证据(可以拍照)都让律师看看,然后看怎样解决,让律师为你提供较为详细的处理意见或帮助。我们在网上看到你发的信息很片面,建议你还是直接将各方面的情况准备一下,到当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面谈。
以上是本律师的建议,是否采纳请斟酌!!

回复时间: 2014-05-28 21:46
你好,1、对方房屋未取得相关手续,其建筑同样属于非法建筑,你可以向规划等相关部门举报。
2、你可以本着友好原则与对方协商处理。
3、你可以取得案情所述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排除妨碍。
回复时间: 2014-06-03 10:07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5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宁波
广东深圳
北京东城区
四川成都
广东东莞
湖北武汉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宁波
人气:27400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36
辽宁 锦州
人气:439993
北京 东城区
人气:964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33
四川 成都
人气:5008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