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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广东-深圳 03-07 14:32  悬赏 20  发布者:zou121…… 给我留言  回答:(4)
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刘黎: 
    我在手术中死亡房产权将归姚俊兰所有欠债由姚俊兰还.抚恤费由姚俊兰支配,丧事从简.
                                刘东才亲笔
是这样的姚俊兰和刘东才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八年了,没有办结婚手续,生病期间一直由姚俊兰照顾.遗嘱中所说的房子是两人共同出钱买的,房产中的名字是刘东才,现在就是有人要争这房子,象这样要打官司姚俊兰能不能要得到房子,他们的婚姻生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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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3-07 15:28
遗嘱有效,应当按遗嘱执行。
回复时间: 2009-03-07 14:35
如果在手术中死亡的话,遗嘱生效。他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

其他人(刘的继承人)能否得到部分财产要看是否存在特殊情形。
回复时间: 2009-03-07 15:50

  刘东才写下的文书属于遗赠,由于两人未结婚,不属于遗嘱。姚俊兰应该在2个月内做出是否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果打官司,姚胜诉应该没问题,但他们的婚姻因未登记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09-03-07 16:00
遗嘱有效,应当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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