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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药剂过量导致我儿子致死,卫生局与医院串通,不定为医疗事故?

新疆-喀什 11-11 09:54  悬赏 10  发布者:JdB9756 回答:(2)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儿子一个小感冒,让无医生资质的诊所用药过量导致病情加重成为哮喘,我们不懂,送往正规医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又因用药过量致使我儿子死亡。几经周折,做了尸检,卫生局天天拖,最后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当地法院不立案!说定成医疗事故才能立。国家有这个规定吗?我们觉得他们在操纵着所有过程,没有医学知识的人,看一下病历都知道用药过量了,一个鉴定十几天才出结果。卫生局让我们到上一级鉴定,如果让他们收买,再做失败。现在快一年了,到时我们我们还能否起诉。再到哪里去找公正的鉴定机构。有无联系方式!谢谢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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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1 10:04
不是必须是医疗事故才可以立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0-11-11 11:37
你好!
  你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下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的结论,你就可起诉医院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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