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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中介的不合理起诉

广东-广州 06-04 14:32  悬赏 10  发布者:yangda……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于2012年10月通过满堂红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当时约定以房子有户口指标为购房前提,中介跟我说已经去派出所查过可以入户口,之后我给了业主3000订金和预付1000中介费给中介,在三方签约完后(购房合同纸质版),三方一起去了派出所户籍科查询,由于该套房子业主原先没有申请入户指标及现阶段户口系统升级,无法入户,工作人员说无法保证以后是否能入户,由于我是要转户口的,无法入户即失去了买房的价值,我就没有将购房行为进行下去,没有网签、付款及过户,由于嫌麻烦也不去追回给业主和中介的订金了。但过了两年后的今天,收到了区法院的传票电话,说满堂红要起诉我,追索剩下的9000元中介费。由于是满堂红业务员存在信息欺骗,我才签三方合同的,且由于无法入户没有继续进行交易,房子现在仍是业主的,中介服务流程没有走完,我认为我不告他们欺诈就好了,更不能被他们硬要我中介费。请问我该如何应对中介起诉?
问题补充:
我有我和业主,我和中介业务员的通话录音,他们在电话里均承认上述事实,且业主答应可出庭作证。我昨天去法院拿回了传票和附近,发现当时签的三方合同存在漏洞,合同首页甲方签的是张某某(房子的实际使用者,房产证权属人是李某某,李是张的姐夫,当初房子是张出钱买的,但登记他姐夫李某某的名字),而合同后面甲方签署人是罗某某、李某某(其在合同首页甲方处没有签名),且李某某的配偶也没有签名,按照法律,婚后房产是双方共同财产应该要双方签名,购房合同才有效。中介现在起诉我的理由就是促成了三方合同签订,而我无故不履行中介服务协议,所以要追讨中介费。但我认为,首先三方合同存在漏洞,是否合法尚不知道,如果不合法则合同无效,那这个前提就不存在了,即使合同合法,我也不是无故不履行的,是由于中介存在隐瞒,导致房产无法入户,而这个是购房前提,这个前提没有的话,那就是中介方的过失,不应我承担。我是否可以反诉,要求中介退回我预付的1000元中介费(有收据),其实我在乎的不是这1000元,而且不能忍受中介的无理与霸道,就像别人所说他们想店大压人,求各位法律专家给予指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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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4 15:20
对方有过错,你可以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6-04 16:54
1、积极应诉;
2、可提出反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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