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责任 人身伤害

山东-青岛 06-04 21:22  悬赏 0  发布者:liuka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骑着朋友的电动车,带着朋友正常行驶,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突然打开车门,我便和朋友撞到了私家车;我的伤势轻皮外伤,朋友的面部缝了6针,当时是司机交付的医药费,并留下身份证和手机号,当时并未报警,我的父亲也去了现场,询问我朋友是否可以让司机先走,朋友说可以,都听我父亲的安排。之后朋友的治疗费都是我们家出的钱,现在朋友说以后如果需要做祛疤手术,医药费由我们家全部承担,因为是我父亲让对方走的并且没有报警,这样合理吗?以后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我负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4 22:20
你需要负责
回复时间: 2014-06-05 09:48
如果你的朋友没有过错,电动车完好,你们应该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4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